我校获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辽宁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遴选建设工作。经高校申报、省级评审、公示、会议审议等环节,我校等30所高校被评为“2024年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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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教育离不开实践,实践是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环节。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是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而设立的综合性平台,将能力培养和知识传授融为一体,有效增强了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突破了学科专业间、高校和产业间的屏障,“教师+”、“课程+”的引入机制,实现了师资、课程、资金等教育要素互通,促进了高校、企业、投资机构等多主体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我校在加强“五元驱动人才培养、五创深度融合发展”的同时,不断推进“五级递进”(创客平台、实训平台、竞赛平台、孵化平台、信息平台)平台建设。在2023年获批“省级众创空间”和成功成为“中国高校众创空间联盟”会员单位,此次获评标志着我校“五元驱动、五创融合、五级递进”“三位一体”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得到进一步提升。


新闻作者: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中心) 责任编辑:全魁博 新闻日期:2024-10-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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